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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23-01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 西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3〕32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工信局,杨凌示范区人社局、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人社局、中小企业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全省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中小企业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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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22-11
关于做好2022年度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506号,附后)精神,请各市(区)局、各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单位做好申报工作,请参评人员于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各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审核、上传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9-63916839 63916853(非公经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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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2-11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520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为稳妥推进实验技术人才职称改革工作,保证过渡期评审工作平稳顺利,现就2022年度全省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及专业省教育厅组建2022年度高校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我省所属各高校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省工信厅组建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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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2-07
关于公示陕西省2022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等规定,经属地推荐、专家评审、核查抽查,现对陕西九一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82家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列举理由及必要证据材料,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在公示期内以扫描件的形式,反映至指定邮箱(miaohx@sstrc.com)。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同时,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7月11日前,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国家备案填报,不按时填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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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22-05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精神,现就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二)2019年认定的高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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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2-03
关于领取2021年第三、四、五批及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有关工作提示的通知
我省2021年第三、四、五批及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已制作完成并由各推荐单位代为发放。请各推荐单位通知相关企业领取证书,确保证书发放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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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2-03
陕西省中小企业协会 关于举办“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三项岗位人员”(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结合我省实际,协会与相关专业机构联合拟举办“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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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22-02
关于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延期的通知
各市(区)人社局、工信局,杨凌示范区人社局、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人社局、中小企业局,各有关单位: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及专业技术人才未能按时参加2021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为全面做好我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延期进行,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公布2022年2月23日前,各市(区)人社部门、工信部门(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转发职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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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21-12
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精神,决定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证明事项 1.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 2.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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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21-11
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1〕558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工商联各直属商(协)会、本届执委会成员企业:按照我省2021年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1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一)省工商联直属商(协)会、本届执委会成员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员。(二)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三)评审领域:机械、电气(机电)、自动化、建设(暖通)、土木、水利(水利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