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gaoqiren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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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24-10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工信/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国家高新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二)202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名称变更手续后方可申请认定,未办理更名手续的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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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23-05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国家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2020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名称变更手续后再申请认定,否则无法在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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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2-07
关于公示陕西省2022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等规定,经属地推荐、专家评审、核查抽查,现对陕西九一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82家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列举理由及必要证据材料,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在公示期内以扫描件的形式,反映至指定邮箱(miaohx@sstrc.com)。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同时,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7月11日前,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国家备案填报,不按时填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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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22-05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和《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精神,现就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二)2019年认定的高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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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22-03
关于领取2021年第三、四、五批及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有关工作提示的通知
我省2021年第三、四、五批及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已制作完成并由各推荐单位代为发放。请各推荐单位通知相关企业领取证书,确保证书发放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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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21-12
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精神,决定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证明事项 1.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 2.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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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16-02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