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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人才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5:18:01 所属分类:项目申报 阅读次数:3888 来源:非公经济处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 西 省 财 政 厅
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
人才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中小企业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依据《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资〔2020〕241号),现就做好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人才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分为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和中小企业人才招聘引进两类项目,支持中小企业人才服务机构(单位)为全省中小企业开展人才服务业务。重点支持部、省安排的中小企业高级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及承担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2022年度培训任务或为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费用减免性质的人才培训。重点支持2022年度已完成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益性、费用减免性质的人才招聘引进工作。中小企业人才服务机构(单位)在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中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人才服务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支持方式
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主要采取事后业务奖补、事中无偿资助方式。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的单位须为依法在陕西省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资料
(一)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银行征信报告;
5.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报告(须有对项目资料复印件原件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意见);
6.申报单位申请报告;
7.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
8.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9.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
10.申报企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会计报表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于2023年1月30日前补充到位);
11.2022年人才培训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12.2022年开展人才培训工作报告(主要工作措施和开展情况及成效、业务费开支等);
13.2023年人才培训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4.2022年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每场培训须提供服务协议、实施方案、师资力量、培训通知、培训手册、培训签到表、影像资料、费用小结统计表及有关票据等);
15.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盖章)。
(二)中小企业人才招聘引进项目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人力资源相关许可证书;
4.银行征信报告;
5.县(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报告(须有对项目资料复印件原件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意见);
6.申报单位申请报告;
7.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小企业人才招聘引进项目);
8.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9.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中小企业人才招聘引进项目);
10.申报企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会计报表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于2023年1月30日前补充到位);
11.2022年人才招聘引进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12.2022年开展人才招聘引进工作报告(主要工作措施和开展情况及成效、业务费用支出等)
13.2023年人才招聘引进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4.2022年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每场招聘引进须提供服务协议、实施方案、招聘引进通知、招聘引进企业名册〈签到表〉、影像资料、费用小结统计表及有关票据等)。
15.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盖章)。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级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向所在市、县(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经市、县(区)两部门审核后,报所属市(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市(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分配指标将审核后项目推荐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2023年度省级其他部门已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放在申报资料最后一页,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单位-XX类项目”。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资料另需报送PDF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
项目申报单位须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http://gxt.shaanxi.gov.cn/xyglxt/index.jhtml)同时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资料。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未进行线上申报提交的不予受理。
(四)每个法人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市县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市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22年9月26日前向省工信厅(非公经济发展处)、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上报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将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人才服务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和项目纸质资料(一式3份,其中省财政厅1份),并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上报项目电子文档资料。
(六)申报指标分配
1.人才培训项目: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各10个,铜川市5个,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各3个。
2.人才招聘引进项目: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各5个,铜川市3个,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各1个。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非公经济发展处:(029)63916856 63916853
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029)68936131
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29)68936999
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029)88515555(邮箱sxgyjjzhxxpt@163.com)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