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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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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7日 09:51:16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29     来源:节能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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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15号)要求,为加快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推动工业能效提升和碳排放降低,我厅将在全省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和企业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诊断服务范围。聚焦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节能降碳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

(二)诊断服务内容。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二、诊断服务机构

参与陕西省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服务的机构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推荐,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招标确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属于绿色制造公务服务平台备案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开展工业节能诊断工作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从事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熟悉工业节能相关政策和相关行业标准。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诊断服务机构。

(四)自愿参与2025年度陕西省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每家服务的企业数量不超过10家。

三、有关要求

(一)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是企业节能降碳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引导企业落实节能降碳,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核算管理能力提升等。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鼓励、支持、引导企业自觉开展诊断服务。

(二)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参加节能降碳诊断服务的企业进行汇总,并填写《陕西省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意向工作计划表》(详见附件1),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

(三)参与2025年陕西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机构填写节能诊断服务机构自荐表(详见附件2)和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的企业名单(同附件1),并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

(四)中标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相关开展工作情况及节能降碳诊断报告等材料应及时报送推荐单位,并同步上传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中标服务机构在任务完成后,应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2025年10月31日前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3)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 王建峰     

电  话: 029-63916812      传  真:029-63915576

邮  箱:  834777029@qq.com

附件:1.陕西省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意向工作计划表

            2.2025年度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自荐表

            3.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6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