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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企业协会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0:00:00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1509 来源:
协会各会员单位:
协会为会员企业提供展示新技术、新产品的平台,务实推动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实现共赢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精神,协会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届APEC共同主办的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展览会)将于2018年6月27日至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会员企业组团及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APEC技展会是中国在APEC框架下开展的重要合作项目,旨在为APEC各成员经济提供展示新技术、新产品的平台,务实推进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实现共赢发展。APEC技展会不仅是一个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展会,更是一个“资源共享、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提供对话”的重要交流合作平台。这对我省中小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是一次难得机遇,特别是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性经济,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在“一带一路”、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背景下,实现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的产品展示、成果共享和相互融合,深化我国与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务实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活动
(一)APEC中小企业创新与合作大会。
(二)展览展示。
(三)相关论坛
1、“一带一路”论坛
2、中国制造2025论坛
3、东北振兴发展论坛
4、“互联网+”论坛
5、跨境电子商务论坛
6、创新创业论坛
(四)配套活动。部分APEC成员经济及有关省(市、区)园区、企业举办主题推介、项目洽谈对接活动、项目发布、配套展览专区会议等。
(五)商务考察交流活动。
三、参展范围
此次展览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科技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十大重点领域,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等。
四、展位分配
省中小企业协会在本次展会上安排1个展位,展位费由省局统一承担,整体展位由省局统一进行设计装修。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由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局长为团长、分管局领导为副团长,各市(区)局及有关单位领导为分团团长的陕西省中小企业经贸代表团参会参展。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有关参会人员,切实做好参会参展的各项工作。
2、组织好参展参会企业和参展产品。有关参展参会企业按照参展范围要求,结合特色优势,准备好参展照片及技术成果,做好各自展位布展工作,将参展企业、照片、参会人员名单及企业信息登记表与4月20日之前报协会。
六、参会报到时间
2018年6月26日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莹:13572000961 邮箱:457910694@qq.com
李 青:18092081526 邮箱:1144135739@qq.com)
陕西省中小企业协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