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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小企业商学院2020线上研修班 第30课——民法典之保证制度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6:50:32     所属分类:工作动态     阅读次数:107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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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晚,以“民法典之保证制度的法律问题”为主题的陕西省中小企业商学院2020线上研修班第30课顺利举行。本次活动由陕西中小企业协会培训部部长、陕西省中小企业商学院项目负责人曹瓅旸主持,207人参加了学习。

本次课程特邀陕西云德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部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西安培华学院实务导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西安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金融仲裁法律服务团”成员王单律师做专业解析。

保证担保是商事交易中广泛存在的担保方式,王单律师从保证的法律定义,制度运用,民法典实施后保证制度的修改三个部分进行讲解,让大家深入了解并学会运用保证制度,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律师指出:《民法典》对保证担保制度的修订,体现出保护保证人利益的倾向,这是《民法典》对实践中发生的企业、个人因担保不谨慎而承担巨额债务,导致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这一现象的回应,也是顺应保证担保制度的发展趋势作出的调整,大家需要尤为注意的是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的推定规则及保证期间,这是牵扯保证人利益至关重要的部分。

王律师强调:新规之下,作为保证人,应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作为债权人,在订立保证合同及其他非典型担保合同时,应更加关注合同条款(如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的清晰、准确性,在履行过程中,则应当依法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失权。

本期课程是一剂强行针,告诫大家要正确了解和理解保证人的意义和重大责任,避免不必要的伤害。